11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學程修讀及證書紙本申請等事宜
一、本校「學程修讀暨證書申請」請至網頁(使用者入口-在校學生-個人資訊-校務eCare-課程服務-學程修讀暨證書申請)中申請。
二、凡初次申請特定學程或尚未在系統中註冊的申請者,應透過平台完成申請;若已在平台上提交申請的申請者無需再進行任何操作。請記得列印紙本送各學程開設單位「學程召集人」核章後,正本由學程開設單位存查,始完成程序。
三、本校學程設置要點及各學程設置細則:請至本校首頁-教務處-教務業務組-學程訊息中參閱。
四、檢附新修正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學程開設單位表。